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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推进破产重整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证券之星综合 2018-11-23 16: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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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推进破产重整,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民营企业破产重整经验,研究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破产重整助力民营企业纾难解困、提质增效问题。福建安溪铁观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庄吉服饰有限公司、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等 7家民营企业代表、投资人代表出席会议并介绍了通过破产重整实现企业再生和向好发展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刘贵祥指出,近年来各地法院、破产管理人在运用破产重整方式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努力,很多都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实践表明,依法对民营企业进行破产重整是解决企业矛盾、帮助企业换挡升级的良好途径,是帮助企业家、投资者获得商业重生的法律机会,是防范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国营商环境优化的客观要求。

刘贵祥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表达了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不仅提振了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信心,而且为人民法院在新的形势下服务推动改革,保障和助力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理论指引和根本遵循。

刘贵祥要求,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要充分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性,把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民营经济蓬勃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好;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细化司法措施,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政府协调配合,积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民营经济成长壮大;要用好用足法律资源,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在民营企业债务负担化解、产业层次提升和民营经济市场空间拓展等方面积极作用,依法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发展涉及到的深层次矛盾,不断激发、释放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法律部部长白莲湘,相关案件承办法官、破产管理人参加了座谈会,对运用破产重整服务民营企业科学发展提出了有益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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