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创】接连公告回应 东方证券股价大跌超6%)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邹晓10月11日,东方证券收跌6.51%,盘中一度跌超8%,报8.76元/股,股价创2023年1月以来新低。
日前,东方证券公布的一系列人事变动引起市场高度关注。不少投资者将该人事变动与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国祥”)IPO项目暂缓相关联。10月10日晚间,东方证券连发两则公告进行澄清,一则为《关于投行项目的说明公告》,另一则为《关于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
在说明公告中,东方证券表示,公司注意到市场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销保荐的浙江国祥IPO项目的关注。本次发行承销费率综合考虑项目周期、工作量、市场类似规模的承销费率,经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承销费率为7.74%。此外,本次发行已经暂缓,保荐机构尚未收取承销费。
此外,公告中说明了东方证券子公司对浙江国祥的相关投资情况。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投资基金东证汉德于2018年10月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从浙江国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祥控股”,系浙江国祥控股股东)、绍兴博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取得了浙江国祥的股份,东证汉德的入股价格系依据浙江国祥彼时外部股权转让的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
东证周德、东证夏德、东证唐德及东证合创,该等行为系国祥控股基于自身资金管理需求的独立投资行为。
同时,在澄清公告中,东方证券表示,涉及四名董事、监事等人员的离职事项,上述人员离职均为正常变动。
10月9日收盘之后,东方证券公告了公司原党委书记宋雪枫及两位监事的相关离任情况。此外,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也于当日晚间在微信社交平台宣布离职。
此前,浙江国祥因被质疑同一资产二次上市、发行定价较高等问题引起市场广泛关注,作为保荐机构的东方证券也被推至风口浪尖。10月7日晚间,浙江国祥发布公告称,因有关媒体报道,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决定暂停后续发行工作,待有关事项得到核实与澄清后再继续发行工作。原定于2023年10月9日进行的申购暂缓。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