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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戈壁(01878):集体诉讼已经于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原则上达成和解

来源:智通财经 2025-08-13 21: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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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戈壁(01878):集体诉讼已经于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原则上达成和解)

智通财经APP讯,南戈壁(01878)发布公告,本公司宣布针对先前于公开文件中披露的重列若干财务报表(重列事宜)的集体诉讼(集体诉讼),已经于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法院)原则上达成和解(和解),惟须等待落实最终的和解协议、向集体诉讼的原告成员送达和解通知及获法院批准后,方可作实。

诚如先前于公开文件中所披露,于2014年1月,加拿大律师事务所Siskinds LLP于安大略省法院就重列事宜对本公司、其若干前任高级职员及董事及其前任核数师(前任核数师)提起集体诉讼。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均已向集体诉讼的原告(集体诉讼的原告)批准,法院已根据安大略省证券法许可(允许动议)并根据安大略省集体诉讼法批准该诉讼证实为集体诉讼(证实动议)。

集体诉讼的原告及本公司的代表律师已:完成文件制作及辩护的口供取证;就责任及损害赔偿交换专家报告;及由本公司相关保险公司的参与下设计及落实调解程序,并在安大略省前首席大法官George Strathy的主持下,已于2025年8月11日举行并完成该调解(调解)。

根据调解结果,集体诉讼的原告与本公司就集体诉讼达成有条件和解,和解金额为680万加元,包括所有责任、集体律师费用、通知及行政费用、与诉讼相关的费用及开支(统称“和解费用”)。自2014年1月该和解费用为本公司保险公司的责任。

和解的前提条件包括安大略省法院法官通过向法院提出动议(动议)的方式批准和解、向集体诉讼的原告发出和解通知以及落实最终和解协议。动议预计将于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由集体诉讼的原告在本公司的支持下向法院提交动议。倘和解获得批准并生效,和解金额乃本公司的受保限额内。因此,本公司已确定无需于其财务报表中就此事项计提拨备。

本公司无法保证和解将获得必要的批准并满足成为最终协议所需的条件及要求。本公司仍相信有充分的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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