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评估报告:重庆六家法院表现总体较好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王峰 2020-12-18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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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国首例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评估报告:重庆六家法院表现总体较好)

12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发布了“《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试点运行第三方评估报告”(下称“报告”)。

据介绍,此项评估受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系全国首例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构建法治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要求作出的评估报告。

《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以下简称“五五改革纲要”)提出探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价指标体系,专家认为,本次评估做法可以为全国其他地区法院积累经验,探索新方法、新路径,具有先行先试的意义。

据介绍,评估重点考察评估对象通过规范司法权力和提升司法效率,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对六家试点法院2019年和2020年的评估显示,试点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总体较好。

回应优化营商环境需求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介绍,项目组2019年至2020年选取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自贸区法院、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梁平区人民法院、黔江区人民法院、渝中区人民法院六家法院作为评估试点单位,就司法保障营商环境的情况进行了评估。

本次评估评估指标体系共设有5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公正裁判、平等保护、司法效率、司法便民、透明廉洁),12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64个四级指标。

据介绍,本次评估将分散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中与法院相关的内容予以整合提炼,并结合国家有关司法体制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形成了评估指标体系。

为了较为全面地反映评估对象一年多来的情况,本次评估分别采集2019年全年和2020年上半年的数据,并分别进行指数计算,借此分析2019年以来的试点法院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的发展变化。

试点法院评估表现总体较好

报告指出,对试点法院2019年和2020年的评估显示,试点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总体较好。

(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试点法院评估结果)

一方面,六家试点法院2019年全年和2020年上半年两个评估时段的结果全部达到70分以上,一中院、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成绩均保持在80分以上。另一方面,被评估的六家法院分数相差在9分以内,得分相对均衡。

在评估的五个板块中,成绩最好的是司法便民,2019年的评估结果与2020年上半年的评估结果显示,平均分均达到90分以上。

报告认为,司法便民成效较好,得益于重庆法院大力推行两个“一站式”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推广跨域立案、实现诉讼费用多种方式在线缴纳、打通法官与当事人的沟通机制、完善诉讼档案线上线下便捷查询、建立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绿色通道等司法便民举措。

在二级指数中,平等保护指标是设计难度最大的,例如,其对应的三级指数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办理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或重庆高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或参考性案例,否则不予得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则要求被评估法院产出优秀司法案例,否则不予得分。

值得欣慰的是,2020年平等保护板块成绩整体上升,六家法院2020年上半年的平均分相比2019年上涨1.52分,这与重庆法院在疫情期间推出一系列司法政策密切相关。

疫情期间重庆法院出台为依法防控疫情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32条意见”以及保障企业复工复产“12条”措施等司法文件、法律指南、问题解答20余份,配套出台推行在线诉讼服务、做好疫情期间破产审判工作、完善保全措施、不见面执行等系列司法文件,形成“1+N”制度体系,助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助推行政机关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安定有序,起到积极效果。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夏红丽介绍, 重庆市成立了西部首家破产法庭,集中管辖重庆辖区内的破产案件及强制清算案件,成立11个月来受理案件1533件,审结851件,盘活企业资产5.48亿元。

此外,试点法院普遍建立“府院”协调机制,推动破产案件联动高效办理。试点期间,梁平区政府专门拨付50万元作为破产处置工作专项资金;在隆迪塑业公司重整案中,九龙坡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战略投资人以1亿元整体收购企业厂房和土地,帮助企业筹集资金用于清偿债务、回租厂房及生产经营,待企业正常经营后逐年回赎资产。

完善制度机制改善营商环境

报告建议,未来重庆法院应当立足当下,认真分析自身优势和面临障碍,比较借鉴其他法院有益经验,复制推广自身成熟的经验做法,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而不断努力。

在外部环境方面,建议重庆法院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支持,依托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协同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涉法事项,有效解决相关瓶颈问题。

比如,在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方面加大司法机关之间协作保护力度。与检察、公安 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民营企业涉案财物处理程序,弄清民营企业涉案财物权属、性质,注重区分企业财产和企业家个人财产,企业合法财产与违法财物,查扣冻遵循落实比例原则,以能够实现财产保全目的为限,避免超范围查扣财物。

在法院内部方面,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全市法院的全局性工作主线和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

(作者:王峰 编辑:耿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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