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吴晓灵谈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监管:构建分级牌照体系 可引入金股制度)
10日,在《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监管研究》课题发布会上,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学术总顾问、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吴晓灵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为了保证数据公司更好地保障公众利益,建议对系统重要性数据公司实行金股制度,即政府持有该公司的金股,对公司有违公众利益的决策实行否决,但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
“这可能比让某个国有企业控股重要的数据公司更有利于平衡保障公众利益与保持企业活力。因为国有企业控股也不如政府金股更能排除利益的诱惑、保障公众利益。当然,如果有业务协同的国有企业与平台公司合作且获取控股地位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也应当鼓励。”吴晓灵称。
此外,吴晓灵还建议对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数据公司进行分级金融牌照监管并加强对其数据治理的监管;建立身份认证数据与业务数据隔离的个人数据账户制度等。
吴晓灵认为,数据治理监管的重点,一是数据采集的规范性,明示数据用途,坚持“合法、正当、最少、必要”原则;二是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如需加工必须保证脱敏处理,非经特别授权不可被恢复;三是算法、模型需可审计可监督,且符合伦理道德、非歧视;四是保护消费者利益,保障客户有质询、申诉渠道。
“我们希望通过对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为加强数据公司监管积累经验。”吴晓灵表示。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