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22日消息:截止到今年7月10日,全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贫困居民已经达到1930.8万人,已初步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这是记者日前在民政部关于城市低保问题的新闻发布会上得到的消息。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根据国务院1999年颁布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02年全国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把低保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反复排查摸底,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使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有效地维护了特困人群的基本生活权益。
据了解,本次民政部公布的低保对象的构成,绝大部分是特困职工、失业人员及其家属,其中特困职工981万人,占50.8%,失业人员299.3万人,占15.5%,特困职工及失业人员家属554万人,占28.7%,“三无”人员96.5万人,占5%。从低保对象的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矿山较多的地区,如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四川等省,低保人数都在100—150万人左右。在黑龙江、云南、新疆等省区还较好地解决了农垦企业特困职工的低保问题。
在低保的资金投入上,据悉,到目前为止,国家用于低保的财政预算资金已经达到105.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46亿元,地方财政预算安排59.3亿元,比2001年多安排28.3亿元,增加了91%,有效地缓解了低保资金的供需矛盾。
在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说,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将把低保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规范管理上来,近期主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所有困难家庭都能够及时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加强城市低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三是大力推行低保信息化管理,开展低保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低保工作管理水平;四是建立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确保低保资金不留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