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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奇怪担保和欠费 联通“集体打包入网”漏洞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周杨 2004-04-28 1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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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4月28日消息: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2004年3月25日,北京联合大学生化学学院8位大四的学生,在各自的身份证所在地——家庭或学校里,同时收到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催缴中心发来的通知函,告知他们分别欠缴联通北京分公司一笔数额不等的话费,少则450元,多则上千元;而通知函上标注的手机号码,据他们讲是完全陌生的。

  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张铁新(化名)也收到了类似的通知函,不过他收到的是律师通知函,告知他:一个以他的身份证登记入网的移动手机号码,现在已拖欠话费2341.68元,要求他速到营业厅交纳话费,否则将采取一切必要、且可能的法律手段向他和他的担保人进行追缴。张先生说,这个手机号码他从来没有见过。

   “集体打包入网”漏洞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8位大学生中的刁鹏。他告诉记者,西直门联通营业厅客户部的工作人员认为这件事的责任大部分在消费者刁鹏这一方,指责其“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让别人冒用了。”她还强调,联通公司自身在这其中也受到了损失,“白白地把两三千元钱的手机送给了别人,还要承担高额的服务支出。”

  当张先生就欠费一事向这两位工作人员作出说明之后,她们指出,消费者本人也应当去调查,根据她们提供的线索,自己去找到那个冒名入网的人。

  刁鹏回忆说,2003年4月的一天,学生会给学生干部集体办理手机入网,每个人交350元钱担保金,把身份证复印件交上去,每个人免费得到了一款新手机,但每个月必须消费150元。张铁新的情况也是属于单位担保、集体打包入网、免费得到手机,每月须交够220元话费。

  据张先生仔细回忆,他从未将身份证借人或者丢失过,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被冒名入网的。他经询问证实,单位集体办理此项业务时并没有向大家要过身份证,办事的人为他冒名入网的事向联通大客户服务中心等部门询问,查到了以他的名字登记的手机号码,并被告知该号已经停机,也是有担保单位的,可以查一查。但后来就一直没有得到联通的回音。

  奇怪的担保和欠费

  在联通客户服务部门调出的资料上显示,刁鹏和张铁新的“手机”入网时都有担保单位,分别是上海巨龙三合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北京德嘉恒信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而他们二人都称,在这之前对于这两个公司都是闻所未闻。刁鹏告诉记者,他们8个“欠费”同学的“手机”担保单位都是上海巨龙三合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但是具体的担保人各异,刁鹏的担保人是“胡斌”,一个对他来说完全陌生的人;张先生则说,其“手机”的担保人名叫“刘梦 ”,同样,他对此人的情况也一无所知。

  联通客户服务部门的查询显示,刁鹏欠费为450元,其中有通话记录,但据客服人员介绍,“由于停机时间超过半年,所有以前的通话记录都消失了。”因此刁鹏也难以从通话清单上找到任何线索。

  张铁新的欠费情况与刁鹏不同,该手机入网的时间早在2003年2月27日,在查询电脑上找不到任何通话记录,属于“零次户”——没有话费消费的用户。据客服人员解释,由于该手机办理的是CDMA业务,即免费得到价值3000元左右的手机,但要在两年之内,每月消费280元;这个人得到手机了,但是并没有使用该手机,却把每月280元的债务记到了张先生的头上。

  类似投诉事件较多

  3月26日,刁鹏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再一次来到西直门联通营业厅,这次工作人员告诉他:联通公司只能为他们8位同学提供相关信息,但需要他们自己到办理入网业务的销售点了解经受人、担保人和担保单位的情况,并且找相关部门,例如公安、工商部门,申请对这些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

  刁鹏和几个同学又一起来到了位于国贸的联通营业厅,巧的是他们遇到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也因为被冒名入网问题来投诉。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因为现在类似的案例比较多,该部门准备进一步调查;这种事情涉嫌诈骗,已引起他们的关注。

  据了解,2004年以来联通西直门营业厅的客服部门也已经接到几十起类似的投诉。而统计显示,北京市约有50多个联通营业厅,那么受理的此类投诉事件在总量上该是不容忽视的。

  担保公司员工做假

  在国贸联通营业厅,刁鹏查到了资料上有该项业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但是那个冒名入网的人在办理这项业务时使用的是“刁鹏”的身份证原件。刁鹏估计,“那个人可能是按照复印件上的内容,制作了假的身份证。”他只能寄希望于那个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但“如果那个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也是假的,那就没查下去的希望了。”

  刁鹏很肯定地表示,他从来没有把身份证原件借给别人,也从来没有遗失过。刁鹏告诉记者,如果联通公司对此继续持拖延的态度,那么他们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在起诉冒名者的同时,一起把联通公司告上法庭。

  3月29日,联通北京分公司客服中心说对他们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找到了当初的担保公司进行沟通。该担保公司的上层领导说对担保一事并不知情,但承诺:如果查出事情是内部人员所为,将对此事负责,并保证不给8位学生的信用带来任何负面影响。

  3月30日,联通相关工作人员致电刁鹏,说“由担保公司来做后续的解答,如果客户还有异议,可以继续向联通公司投诉。”4月13日,刁鹏等8位同学被告知,担保公司上海巨龙三合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查明此事是内部的几位员工所为,但这几位员工已经离开了公司,公司据此向警方报案。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刁鹏他们这单业务属于“免月租”型,但是营业厅的员工对这项业务的具体情况很不了解,据一位员工说,“好像没有听说公司开展过这项业务”。

   消费者亲历调查之苦

  作为被“冒名入网”另一路的张铁新,遭遇更为曲折。4月1日,他通过查询地址,找到了当时手机入网的销售经办公司——北京怡光科技有限公司,当时负责张先生入网的业务员名叫“李萍”,但当他提出要见一见这位“李萍”的时候,该公司的接待员说没有这个人,张先生等了半个小时后一位名叫李国涛的业务经理来做了答复。

  据他解释,怡光公司开展业务时把关是“比较严格的”,要求经办人携带单位的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来办理,而且他特别强调“必须是携带单位的公章当场在我们这里加戳,事先盖好了红印章都不行。”

  他说,当时经办人名叫“李响”,没有“李萍”这个人,“但李响也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他自己弄到一批身份证复印件,找到德嘉恒信公司做担保公司,他自己做担保人,从我们这里办理了十几批业务,总值至少有十万元。”而且他也只和李响见过两次面,现在在大街上遇到了都不一定能认出来。

  “李响办理的业务还有几个人出了问题,我们也找他,他现在连电话都不接,最近好像换手机号码了。”在这里,张铁新看到了那个手机入网的原始单据,在“北京怡光科技有限公司联通CDMA担保承诺书”上,他发现所有的事项都是由“李响”填写的,担保人和客户签字也都是由“李响”签写的。

  张铁新还见到,在“担保承诺书”上,“初审和复审签字”处都是空白,并标注有“本人已根据所申请手机配置清单核对,验收无误”,领取人签字处也是空白。李经理告诉张先生,现在已经确认“李响”是个骗子,公司也想把他告上法庭,但是“因为没有找到”当初和他签订的协议书,所以也奈何不了他。

  张铁新说,费劲周折才找到了担保公司德嘉恒信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但是一进门,就被告知入网的担保方经办人“刘梦 ”经理出差去了,在一位工作人员和销售商怡光科技公司的对话中,张先生听到她说:“你们怎么回事?是怎么管理员工的?知道李响是个骗子,还给她办理这么多业务,现在好了,人家都找上门来了。”

  张铁新告诉她,“怡光”的李经理说李响不是他们的员工。这位工作人员立刻很生气地说:“怎么不是?就是他们的员工!”她解释说,两个公司关系比较好,关于担保的事还口头商定了协议,“如果有什么问题,一概由怡光科技公司承担。”

  这位工作人员又起身给“怡光”的李经理打电话,“你们给我们的承诺书现在该给我们送过来吧?”她一再向张铁新表示,“李响”是怡光科技的人,当初办理入网的时候,也没有他们说得那么严格,就是李响拿来一叠空白的入网登记单,让德嘉恒信公司一次性盖章。

  在几经寻找、周折和等待之后, 4月5日,张铁新才得以向朝阳区公安分局内部单位保卫处报案。但对于联通要求张先生到公安部门开一个身份证丢失的假证明以消号的事情,他向警察一提出就被否定了。在张铁新回家的路上,他接到朝阳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刑警的电话,找他重新了解情况,说此案已移交他们办理,用近1个小时重新进行了笔录。

  张铁新对记者说这时他真得觉得有点儿累了,并表示,事后一定要向联通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联通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

  报案之后,张先生向联通业务拓展部说明了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对他说,关于他被冒名入网的情况已向领导汇报并作了调查,销售商也承认没有销售给张先生手机,并让他们承担张铁新的所谓拖欠话费,以后不会再向他发催缴欠费律师函,到年底再把那个号消掉,并代表包销商为他被冒名入网一事表示道歉。

  联通表示:无一例冒名入网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就以上冒名入网问题向中国联通公司宣传处提出了采访要求,但是三个星期以后仍然没有得到答复。4月21日,记者来到联通公司总部,想采访公司的有关领导,但是在等待了半个多小时以后,该公司宣传处的一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采访一事必须走程序,近日领导都有重要的事出差,可能在五一以后才有时间。

  4月23日,记者再次致电中国联通公司宣称处,协商采访事宜。工作人员明确地告诉记者:联通公司不准备接受采访,因为她们向联通北京分公司了解了情况,认为至今以来联通公司在业务中并没有出现一例“冒名入网”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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