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12月3日据证券时报:深圳证监局日前召开2004年深圳证券经营机构监管工作会议,针对辖区证券公司的经营现状,开出七张监管“药方”。张云东局长在会上指出,证券公司应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抓紧落实整改,加强风险防范,推进规范运作。
张云东表示,从总体上看,深圳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运行状况基本良好,初步形成了一批以中信证券(600030)、招商证券、国信证券等为代表的优秀证券公司,绝大多数公司也都能积极应对当前的经营困难,稳步发展,但也有少数公司存在着一些问题,个别机构甚至风险很大。
针对这种现状,深圳证监局确定了近阶段的工作思路,即在切实摸清证券公司风险底数的基础上,鼓励辖区符合条件的公司创新发展、做优做强,推动中小公司增强实力、规范发展,帮助问题公司度过难关、化解风险,争取早日走出行业发展低谷。
为此,深圳证监局提出了七项具体的监管要求:
一是各证券公司要认真自查摸底,主动向监管机构披露问题,抓紧落实整改。各证券公司要通过“自查、自报、自纠”的形式,采取“讲真话、真整改、定责任、给时间”的方法,彻底摸清风险底数。各公司高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突出自查重点,提高自查质量,在自查结束后,要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并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继续推进保证金独立存管,加强受托资产管理,纠正投机心态,合法守规经营。
三是加强内部稽核,强化内部监督。凡属业务部门不予配合的,深圳证监局将追究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的责任,凡属内部稽核不到位或故意隐瞒的,将追究稽核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的责任。
四是各证券公司应抓住机遇,努力增强自身实力,做好股东工作,尽力完成增资扩股,积极申报创新试点。
五是证券公司应主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减少投诉信访事件发生。深圳证监局将定期统计对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诉率和投诉处理效率,并作为证券经营机构年审和高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是建立沟通与交流机制,积极配合监管责任人制的落实。
七是加强对证券营业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营业部层面的经营风险。
证星点评:
证券业从一个高盈利行业转化为一个高亏损行业,其"角色转换"速度之快,大概令常人难以想象.确实从"证券公司比米店多"把"证券公司改换门庭"已给人一种目不暇接之感.把此种现象以"其兴也勃","其亡也忽"来形容,可能夸张了一点,但总体似不为过.前些时期暴露出来的部分券商违规国债回购,挪用保证金等问题,更导致了整个券商业的信任危机与生存危机.
面对券商业深不可测的漏洞,有关部门拟拿出六百亿巨资来拯救奄奄一息的券商,但在治病救"人"前,还必须对症下药,因此深圳有关部门对券商进行了大规模的摸底,以便能对症下药,避免出现隔靴搔痒的尴尬。众所周知,券商的病因,首先是资本规模偏小、总体竞争能力弱;其次经营方式趋同,缺乏有效的盈利模式;再者金融创新工具缺乏,创新的空间狭窄,最后资金来源渠道不畅,扩张冲动难以满足等,有关部门有必要针对不同券商加以区分、对待并进行有有效监管,而在这之前最紧迫的任务便是摸底。这也是让证券业走出危局所必须迈出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