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所买的股票突然曝出一年巨亏数十亿元,在股市打拼多年的投资者几乎每年都会遭遇这样的倒霉事。2007年1月1日以后,这种因上市公司“一次亏足”的操作方式而导致的巨亏,将成为历史。
《通知》规定,明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不得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为调节各期利润。不得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机会“一次亏足”,或在前期巨额计提后大额转回,随意调节利润;也不得随意变更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如果公司滥用各项损失准备的计提、转回调节利润,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过去很多年里,减值冲回一直是某些上市公司热衷的秘密游戏。常见操作手法有两种:其一,在今年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得今年大幅亏损),明年冲回,从而做出明年扭亏为盈的财务报表,避免退市;其二,选择某一年超大额计提,其后几年缓慢冲回,制造业绩小幅稳定攀升的财报,操纵利润。
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下,上述两种冲回手段都是被默许的。但关于资产减值的新准则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冲回。该规定封死了减值冲回这一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通道。
《通知》还要求各上市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各项损失核销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各项资产的潜在损失做出适当估计,并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上市公司应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对其存在的不良资产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上市公司在2006年出现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应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原计提减值的适当性,如缺乏充分证据,应按重大会计差错进行处理。
《通知》称,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上市公司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检查其长期资产是否出现资产减值的迹象,如出现该迹象,上市公司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上市公司2007年及以后年度出现重大资产处置,导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一年以内大额冲回的,应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原减值准备计提的适当性,否则按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处理。
证星点评:
长期以来,内地证券市场由于相关法规的滞后,一些ST上市公司经常会在年底搞一些突击重组,这似乎是内地证券市场的一大“风景”,而上市公司如此操纵公司报表,其意图非常明显,就是希望自己在证券市场中再混迹数年,从中将报表搞得亮丽些,企图再在证券市场中捞一把;也有上市公司则因为需要同庄家配合,任意将年报做大比例调节,达到打压吸货的目的,这一切现象背后受侵害最深的,无疑是二级市场的中小投资者,前期管理层也许更多的是将目光专注在股改之中,分身乏术,而未能对这些害群之马进行清理,如今,当股改已进入收官阶段,管理层自然会将精力侧重于制度建设层面。
日前,媒体报道管理层正在起草一份《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毫无疑问,这是管理层在治理上市公司结构以及完善证券市场制度的又一重大举措。新规拟定将会为证券市场的长治久安奠定扎实的基础,因为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非上市公司莫属,而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以及相关配套制度是否完善,才是证券市场中投资者最为关注的。尽管新会计准则明年一季报才执行,但对上市公司而言,若想打擦边球或钻法规的漏洞,做一些违法的勾当,则因为有新规的出台,无形中增加了不少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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