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电改和监管两大任务
要更有效推进电改和电力监管,需提升电监会地位 “很难说这是由于国家电监会的工作不力,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弱势单位。”中国能源学会人士在谈及电力体制改革现状时对本报记者说,“电力监管工作和电力体制改革多年来停滞不前也不能说是国家电监会的责任。”
2002年,随着我国启动电力体制改革,确立“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大改革任务。当年3月即成立了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工作。
在这个多部委参与的小组当中,国家电监会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对电力行业的价格、准入、项目审批、标准制定等职能都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国家电监会在监管过程中缺少对监管对象的制约手段。另一方面,国资委与财政部也在行使对包括电力企业在内的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这就使得国家电监会进一步被边缘化。虽然是正部级单位,但国家电监会缺少实质性的职权,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也就显得非常困难。
那么,是否可以寄望于出现一个强势的领导者,使得国家电监会发挥出其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预期的作用呢?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称这样的希望是不现实的,这与个人表现无关。“说事还行,说人没意思了。”一位电监会人士说,“电力体制改革现状不是说通过一个人就能够改变的。”
“从人事变动来判断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得失太偏颇了。”上述中国能源学会人士说,“很多决策不但国家电监会一家不能做主,国家发改委也是如此。”
无论是电力行业监管还是电力体制改革,国家电监会若想行使这两部分职能就必须摆脱目前的弱势地位。对于即将主持国家电监会工作的吴新雄来说,提升国家电监会的地位将是他任内面临最为迫切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