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房住不炒”融入国民心态)
我的一些朋友,看到这篇文章,可能会有些不高兴。因为,很多话是冲着他们说的。
过往多年,每逢朋友咨询买房的事,若其目的是投资,我一般是回复以“不知道”。很简单,我自己在实践上不懂投资买房,又怎么有资格给别人指点呢。
曾经看过有文章说80后是“最悲催”的一代,一毕业就遇到房价大涨之类。其实,我身边最具投资买房意识的群体,恰恰是80后。他们胆子大,行动迅速,不乏在一线城市买了三五套房子的。而且,我认识的80后朋友,买房基本都是靠自己而非父母。
最令人吃惊的还是,有几位,这三年居然加快了投资节奏。他们中间,有一位假离婚过3次,一位假离婚过2次,都是为了买房。其中一位朋友,家里有三套房子了,居然还有买房资格,就因为之前办理假离婚时,房子都过户在配偶名下。
最近几次饭局,朋友们都津津有味地谈论,哪里的房子可以买,值得买。因为限价,新盘价格大幅低于周边二手房。前阵子南京有个项目开盘,出现所谓千人排队的盛况,就是由于限价后的房价实在诱人。而北京今年有几个新盘也是因为限价,几十人排队抢一套房源,地产商不得不深夜开盘,甚至外面没听到开盘的消息就卖光了。
如你所知,2016年10月以来,以限购限贷限售限价为重要内容的房地产调控,不能不说是空前严厉。客观地说,调控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热点城市的房价涨幅被抑制住了,投机投资性现象被有效遏制。年底,很多城市,土地出让以底价或低溢价率成交,有的城市还传来土地流标的消息。
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仍有一部分消费者睁大眼睛,千方百计寻求投资买房的机会。如果你关心楼市新闻,估计也听到了类似“买到即赚到”的说法。亦即如上所述,在限价的背景下,新盘价低于二手房价。
人们总是基于过去的经验、习惯来判断未来。房价的持续上涨,确实让一部分先期进入楼市的朋友,获得了不菲的收益。而且是纯收益——税费成本都转嫁给了买方。同龄人差不多同时工作,只是由于多买了一两套房,彼此之间的资产性收入就急剧扩大。
我常常说,价格持续上涨的房地产市场,不仅是导致社会成员(资产性)收入差距增大的重要因素,也是形成社会速富暴富心态的重要因素。而投资买房所得几乎均为纯收益的现象,经过十多年的沉淀,也在部分群体里造成一种错觉,以为这就是常态,理所应当。如果全社会要通过税收调节真正分享其收益,必然会遭遇抗拒。但询诸其他较发达和发达经济体,这并非正常。全社会分享其成员的资产性增值收入,乃是通例。
此轮调控以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已成为社会共识,简称“房住不炒”。要真正贯彻这个原则,最重要的当然是制度机制建设。也就是中央正在力推的新房改,即,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前面说了,在如此严厉的调控背景下,为什么仍有部分消费者抱着投资心态寻找买房的机会?一则是因为,主要基于资产市场(包括房地产市场)的速富暴富心态的形成,非一日之功,楼市即有“黄金十年”之说;二则是因为新的住房制度尚在建设之中,转型时期某些区域确实还存在一定的投资机会。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对于中等收入阶层来说,投资渠道的选择并不太多。在惯性逻辑的推动下,一旦有机会,还是会探入楼市。
理性观察,多年来,房地产市场占据了太多的社会资源。我们要追求内涵性高质量的经济增长,离不开消费性需求的培育。这就必须将原来涌入房地产市场的资源资金尤其是投资性资本,引导到消费行业来,真正让资本支撑或推动消费升级。
要将“房住不炒”融入国民心态,必须坚持制度建设。这两年,房地产长效机制的说法也为人们所接受。长效,就不是着眼于短期,也不只是降房价那么简单。
心态是行为的凝结。根本上还是要让投机投资买房成本太高,不划算。还是要在持有环节想办法。国家保障住有所居,是基于人们生活所需。如果一家拥有两套房是一种改善性需求,多子女、有老人的家庭,还可以有三套房,但你有四套甚至更多套住房,就不能再辩称为基本需求吧。我坚持认为,对拥有三套以上住房或者相应的人均居住面积,在持有环节征税,是挤压投资投机的重要措施。
同时,我建议,应加快研究房地产证券化产品向个人开放,即个体投资者可参与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的推出。这是另一个问题,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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