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洪:养老第三支柱应把安全性放首位 不可过度强调投资价值
24日,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老龄化社会与养老产业”分组会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黄洪表示,与发达国际相比,我国的养老第三支柱的定位不应是锦上添花,而更应该是雪中送炭,把安全性放在首位,不可过度强调投资价值。
黄洪分析,从我国国情以及国际上关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经验来看,商业养老保险应该成为第三支柱的主要提供者。
黄洪从三个方面来阐述这一观点。首先,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测算,如果退休后养老金的替代率大于70%,老年人可以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低于50%,则较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将有大幅下降。在国际上,发达国家的第一、第二养老支柱的替代率平均值为64%。与此相比,目前我国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替代率降为40%-50%,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仅有2300万企业职工参与,难以快速扩大覆盖面,顾及灵活就业、弹性就业、新型就业的人群。在这种情况下,仅靠第一、第二支柱,无法较好的保障群众老年生活,应从战略上重视第三支柱的作用。
其次,从我国养老第三支柱的定位来看,终身领取、互助共济的养老产品,应该成为第三支柱的主流。原因是,我国第一支柱的替代率比较低,第二支柱的发展实情决定,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第三支柱的定位,与发达国家有根本的不同,其定位不止是锦上添花,更应该是雪中送炭,成为群众安心养老、安全养老的重要的资金来源。在这个阶段,第三支柱应该把安全性放在首要位置,而不能过度强调投资价值和收益率。否则,未来养老金的风险比较突出。
再次,从商业养老保险的独特优势看,商业养老保险应该在第三支柱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商业养老保险有终身领取、互助共济、保证收益、长期锁定、精算平衡的优势,相比较其他产品,能够有效对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帮助参保人有效规避投资风险,有利于保障参保人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同时,黄洪也强调,发挥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作用,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从我国第三支柱的定位、商业保险的特点,以及国际上第三支柱的发展经验看,现阶段,在我们应该率先发展税收递延型的商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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